4月24日上午9时,“雷公”雷武泽申述人估客王浩文、胡某雄配偶人格权胶葛案一审开庭审理。上午10时40分许,庭审完毕。
24日正午,雷武泽告知上游新闻(报料邮箱:[email protected])记者,该案未当庭宣判,“王浩文称关于我的诉求悉数承受,而且乐意向包括我在内的一切被拐儿童家长抱歉。但他一直不供认拐走了我的儿子川川。” 雷武泽称,庭上王浩文还提交了一份手写的悔过书:“他说我是一个被拐儿童家庭,他是个人估客,他的行为的确给被拐儿童家庭造成了很大的损伤,他乐意给全国一切的被拐儿童家庭抱歉,赔礼悔过,乃至乐意做牛、做马、做狗都乐意。”
王浩文。图片来历/央视《今日说法》
雷武泽代理律师称,在法庭上,王浩文称雷公是被拐儿童家长,他是拐卖儿童的罪犯,所以他向全国被拐儿童家长抱歉,也包括“雷公”。
据上游新闻此前报导,“雷公”的儿子川川于2001年被人拐走。2023年6月,雷武泽总算寻回了川川。跟着川川被找到,人估客王浩文再次进入公共视界。
2024年5月,王浩文等人拐卖儿童案在四川南充中院开庭。公诉机关指控,王浩文以出卖为意图,于2001年10月至2010年5月期间,独自或伙同王某琼、胡某雄等人,在湖南、湖北、四川等地,趁儿童独自游玩、身边无大人陪同照看之机,以购买食物为钓饵,拐带十一名儿童到广东省汕头市贩卖。一起累计前罪,王浩文被认定在2001年至2014年间合计拐卖14名儿童。
2024年6月,南充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: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;与前罪拐卖儿童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五万元并罚,决议履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;王某琼(王浩文的前女友)犯拐卖儿童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元;胡某雄(王浩文的妻子)犯拐卖儿童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六千元;追缴王浩文违法所得十九万九千元,上缴国库。
一审宣判后,王浩文等人不服提起上诉,坚称只拐卖了3名儿童。2025年1月21日,四川高院裁决驳回上诉,保持死刑原判。
2024年12月,雷武泽向户籍地地点法院——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递交了《民事申述状》,向王浩文、胡某雄索赔6元,并要求二人揭露赔礼抱歉。2025年1月2日,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。
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